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标志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
一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和职责
教科文组织的全称为:联合国教育、科学及文化组织。1945年11月在英国伦敦会议上通过了教科文组织的组织法,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,当时已有20个国家交存了接受书。同年12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。目前有成员188个国家和地区(截止2002年)。总部设在巴黎。
教科文组织宗旨是:通过教育、科学及文化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,以增进对正义、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世界人民不分种族、性别、语言、宗教均享有人权与自由的普遍尊重,对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。
教科文组织五大职能:
01、前瞻性研究:明天的世界需要什么样的教育、科学、文化和传播。
02、知识的发展、传播与交流:主要依靠研究、培训和教学。
03、制订准则:起草和通过国际文件和法律建议。
04、知识和技术:以“技术合作”的形式提供给会员国制订发展政策和发展计划。
05、专门化信息的交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