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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33家交通违法大户被责令限期改正

2006-6-5  新华网
    近日,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向全市33家交通违法单位发出了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据了解这些单位都为专业运输单位,均存在未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行为。在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,如果该单位还未改正,交管部门将按规定,禁止其营运车辆上路。 

    这是《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》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,交管部门发出的首批限期改正通知书。 

    从今年3月起,北京交管部门通过数据库,每月对专业运输单位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进行查询,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,民警深入检查其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落实情况,未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,对其下发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。 

    据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首批接到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单位,交通违法行为十分突出:譬如,北京市赛利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机动车16辆,3月份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49起,发生率达306%;北京中油房山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拥有机动车42辆,1月份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18起,发生率为43%;北京新豪客运服务中心拥有机动车171辆,2月份共发生交通违法行为48起,发生率为28%。 

    这33家单位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,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洞和隐患:没有建立所属人员的机动车及驾驶人登记制度;不掌握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,没有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进行专项教育、培训;没有建立和落实机动车使用、保养、维修、检查制度等。(记者孙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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