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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资金将达三千亿元

2006-6-5  新华网
    在保护好生态环境、自然景观的前提下,合理开发利用各种森林旅游资源,已成为国内林业、旅游业界的共识。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2006全国森林旅游博览会上表示,国家将通过制度规范和政策扶持,使森林旅游成为吸引社会投资的富矿。 

    近年来,我国森林旅游业发展迅速,目前已形成年接待游客3亿人次,旅游综合收入超千亿元的庞大规模。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日前表示,根据《林业发展“十一五”和中长期规划》,到2010年,全国将新建近千处森林公园,使每年森林旅游的人数达到4亿人次。 

    据专家测算,今后一段时期,全国用于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的资金将达到3000亿元。 

    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孔明说,未来森林旅游将是一个投资容量巨大,回报诱人的领域,国家也将理顺管理体系,出台扶持政策,为社会资金投入森林旅游开发创造良好环境。 

    针对目前林业经营权和管理权并未完全分离,一些森工企业或森林景区事业单位垄断森林优势资源,不愿外部资金进入或者只拿出经济效益差的“边角余料”项目来招商的状况,孔明表示,今后国家将进一步理顺林业管理体系,实现林业经营权和管理权、监督权的完全分离。这样社会主体进入森林旅游开发后,有关部门对其管理和监督才能真正落实。同时,林业主管部门将总结各地森林旅游开发的成功经验,探索合理的投资、收益运作模式,并扩大景区整体开发在森林旅游开发中的比重。 

    同时,国家将出台扶持政策,鼓励在森林旅游开发过程中,森林所在地群众发展旅游配套产业。孔明表示,相对于森林旅游景区建设大型宾馆、娱乐场所,还不如扶持当地群众就地取材,发展“农家乐”“农家游”等配套业态,鼓励当地开发森林原生态食品、药品和工艺品等加工产业,这样既有利于旅游综合产业做大做强,也有利于旅游开发与当地经济的和谐发展。(记者陈光明、王炳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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