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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节前提醒:市民出游谨防旅游业四大弊病

2006-9-22  新闻晚报
    为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,主动查找、分析旅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,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7月至9月市消保委与市工商局、市旅游委、市文化执法总队和旅游行业协会,采取消费体验、监督检查等形式,对一些旅游企业门市服务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调查。 

    昨(21号)日,上海市消保委对当前旅游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。 

    1、门市服务不尽规范。 

    随机抽查的31个旅行社中,8个旅行社有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的嫌疑。如上海江南船舶旅行社西藏南路营业部既无营业执照,又涉嫌超范围经营境外旅游业务。 

    2、住宿就餐不容乐观。 

    降低住宿标准,是企业在履行旅游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。据统计,消费志愿者暗访的25条旅游线路中,有10条线路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住宿标准。如上海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广告和合同中承诺“五日四星”,但实际只有一天住四星级酒店,其余三天所住酒店均无星级标志。 

    3、随意挤压旅游时间。 

    从这次暗访的25条旅游线路的情况看,擅自增加或减少景点的旅行社各为7个;擅自增加购物点的有12个,如上海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承诺是“纯玩团”,但实际上每天要安排一至两个购物点,并竭尽所能鼓动消费者购物。 

    4、导游素质参差不齐。 

    此次暗访的25条旅行线路中有8名外地接待社的导游无证上岗。消费志愿者反映,一些导游缺乏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,心思不是用在为消费者讲解上,而是用在如何劝说消费者购物上,其服务态度取决于消费者自费项目的消费情况。(沙情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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