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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旅游五种方式解决纠纷

2006-9-29  新华网
    “十一”黄金周将至,旅游者外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?在旅游途中和旅游结束后又有哪些解决旅游纠纷的有效途径呢?天津市旅游质监部门提醒有五种解决方式。 

    根据《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: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;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;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;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;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 

    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、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、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,从上述五种方式中作出具体选择。同时,旅游者还要学会依法理性维权,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也有着积极意义。(郑东红、冯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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