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说第二天的爬清泉山吧。这本不在行程安排之内,但要玩的都玩过了,马上就回去又觉得浪费了一天,于是询问还有什么好去处,住家便推荐了清泉山。别的都好,就是门票太贵了,要30,还没有学生票。但去都去了,于是就进去了。我喜欢那里的瀑布。但其实是几处水通过人工汇成的。这次爬山爬得还是很爽的。我说过,我喜欢险峻的山。爬起来感觉很舒畅,写下“忽倦坦道,向崖悬壁峭”不是没有原因的。等爬到山顶的时候,看野三坡的全景,看四面都是层峦叠嶂,感觉真的很好。如果再加些水,用绿替去满目的灰,也许我会把这里作为定居候选地之一。 从山上下来之后,玩了秋千。这个时候我才见识到男朋友的用处。可以在上不去秋千的时候由男朋友抱上去。看到三对都是这样,其中有一个被抱上去的当然是阿步喽。那我这个没有男朋友的可怜人如何玩这秋千呢?阿步说“让他抱你上去吧。”唉,阿步都不介意,我似乎不该推托了,而且事急从权嘛,阿步都这样说了, 我们两个实在都不知怎么反对,可是,可是……对于这项行为我还是比较难以接受的。还好,我虽是女流,但既不弱质,也不弱智。在秋千被扶稳的情况下,终于凭一几之力上去了,省却了被别人的男朋友抱上去的尴尬。秋千架上春衫薄。似乎女孩子都喜欢荡秋千。 玩过秋千往回走要过拒马河。看到很多人脱了鞋在水里玩,于是,我们也加入了这一行列。这,就注定了我的——出游已捷足被伤,比“出师未捷身先死”强多了,呵呵。水很凉,在水里走上几步,就跳上木桥从阳光那里汲取热量。然后,还是卷着裤管光着脚丫踩在水中让流水轻抚肌肤。保姆拍照,让阿步踢水,阿步不干。我在一旁听着,踢水?不错的建议啊。踢起水花,在笑声中飘落,与笑容相映衬,感觉很美。所以保姆让我去踢的时候,我就并没拒绝。踢了几下,那里水浅吧,踢得并不高,只到腰际,不能满足我仰头看水花的愿望。于是我走下一级台阶,奋力一踢……就踢到台阶上去了,粗糙的水泥,许还有些张牙舞爪,于是,我负伤坐歇木桥上。先用饮用水冲了伤口,可见数道划痕,然后用卫生纸按着伤口止血。耳畔是阿步的责备,有保姆的歉意吧,于我,其实是无所谓的。小伤,换不来一点的怜惜。而伤,并无须怜惜。默默地按住伤口,不时换纸,一不小心,一张便被风吹进了河里顺流而下,慨叹污染了环境,想着我的鲜血就这样溶进了拒马河,与之同存了。哦,刚才冲洗伤口的时候就已经溶进了,只不过那时,关注的是伤口罢了。小伤,没有大碍,也并没医务室处理,止住了血便算了结。当时也处于麻木中吧,似未感到疼痛,只是回去之后肿了,拖鞋穿不进去了。动起来也会疼,但现在,伤口已结了疤,走起路来一点儿也不觉得疼了。野三坡一行也真正尘埃落定了吧! 哦,对,那里夜景不错。还放烟花。在清泉山顶的时候,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村庄是沿河流分布的。而走下来,则可见,家家都是饭店旅馆。我想,哪天我也在一个新开发的旅游区,开个小饭店。看来,也是不错的。只是,我要对着的山要是郁郁葱葱的,而不是如此灰蒙蒙的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