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沈阳结缘是因为嫁人,第一次到沈阳,是半夜——十二点半,我的那个既不高大、也不英武的沈阳男人到车站去接我。他穿着大的几乎不成样子的黄色T恤,浅灰色的短裤,笑嘻嘻的站在很清冷的站台上,老实说,有一点邋遢,乍看上去有点叫人失望,不过细看看,还好,他戴着一副已经有点褪色的金边眼镜,斯文样子还是有一点的,后来我想,其实他给人的感觉是旧但不颓废,有柴米油盐的生活气味,踏实而积极。这个也是沈阳这座城市给我的最初的感觉,时至今日,我还是这样的想法。
我是个没太有大志的人,我希望的生活最好是安静、踏实、不要有太多纷争的,能够让我安心地吃吃清水米饭,白菜豆腐就好。沈阳就是这样的地方。回沈阳总是假期,人闲闲的,早上能睡到太阳高升,穿了先生的旧衬衫逛早市,买肉的那个大哥一贯的心情好,买二斤脊骨,可以把他的摊子整个地翻过来,他不恼,要是不忙,他还帮人挑,买了排骨,就叫他给斩成小小的块儿,他一边忙活,一边还说“太小太小”。小白菜一块钱五把,是夏天的行市,一般说,只要四毛,够吃一天的小白菜汤,再买一块豆腐,配点粉丝,清爽极了。
买好菜,吃罢早饭,可以到街上转转,坐公车就好,人多有趣,车上让座的人不是很多,但是也不比别的任何城市少。我见过的一次特别有意思的让座,那个让座的是个中年男子,手上很突兀地戴了一枚硕大的金戒指,俗不可耐,难看死了,他给一个老太太让座,那老太跟他客气了几句,他竟好像不知怎么应答,嘴里反复地就是那一个字:“坐”,实在太不好意思了,他居然逃到车子的另一边。我侧目,忽然觉得这个粗糙的男人其实也不是真得那么面目可憎。去哪里呢?沈阳是清王朝的留都,故宫自是首选。这里看起来更像一个住人、办事的地方,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帝国的象征,一处堂皇的宫殿,一座高贵的监狱。故宫里我最爱的是文溯阁,这儿曾经藏了一部四库,后来为了避兵燹,书被西迁,早就听说书是要还回这儿的,却总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,每次去,我总站在藏书楼的匾额之下,安静地张望却不愿进入,我怕,怕扰了大卷大卷书册的灵魂,怕惊了曾经在这里看书的人儿。
历史的沉重总叫人透不过气,我们还是向往市井生活,跟帝王宫阙一墙之隔的就是沈阳最繁华的商业街——中街,至于为什么叫“中街”我没考证过,不知道。另外,还有形形色色的沈阳特色小吃,真的热闹极了,好,也不好,听说沈阳故宫第一次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没成功,就是因为它附近的商业街太热闹,碍了古物的历史感,所以前一阵了沈阳再次努力的时候,就把紧挨着故宫的店家迁了不少。天下的商店都一个样,所以也没什么特别的好说,要说的是小吃。到底民以食为天么,故宫周围有名的小吃我知道的就有:老边饺子、宋家馄饨、马家烧麦、李连贵熏肉大饼,看着跟听着一样的不精致,不过东西实在,很好吃也很饱人,跟南方的小吃不一样,不是点心,是饭,所以不要指望一天就尝个遍,得一顿一顿来,好在不是很多,两天足够。虽然不多,但这些东西是真得真得很好吃呀!提到沈阳的吃,还有一样得说,是我最喜欢的——熏鸡架,喜欢它烟熏火燎的味儿,这个东西也便宜,现价是两块五毛钱。我先生不在家的时候我常买一个,煮一锅白饭再配一小碟韩国辣白菜,可以从早吃到晚,省事。哦,差一点忘记了,到沈阳一定要吃韩国菜,地道且便宜,在沈阳,韩国菜几乎是大排档,有好者一定要大快朵颐,我懒得做饭的时候就经常光顾东北大学旁的一家韩国菜馆,喜欢他们送的一小碗八宝粥,甜甜的,凉凉的还很糯,我先生不喜欢,所以就总是便宜了我,好像我很能吃的样子,呵呵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