侗年 是侗族的传统节日。各地侗族过侗年的时间先后不一,但多在农历十一月初一至十一日间举行,也有在农历十月间进行的。节间,各家或杀猪宰羊,或杀鸡杀鸭,请客访友,宴饮作乐。节日前一天,备豆腐、鱼虾,当晚用酸水煮熟,经一夜冷却成“冻菜”,节日当天便以“冻菜”祭祀祖先。
花炮节 是侗族和部分壮、汉、瑶、苗、仫佬等民族盛大的传统节日。一年或三年举行一次,具体日期因地而异,一般于春节或三月三歌节在旷野举行。但以春节为最多,秋季次之。节间,参加人数少者上千,多者数万。新中国成立前以娱神为主要活动内容,兼有娱人的成分;新中国成立后,以娱人游乐为主,也遗存一些娱神成分。现今盛行花炮节的地区有:三江侗族自治县的富禄(农历三月初三)、梅林(农历二月初二)、程阳(农历正月初三)、斗江(农历二月十五)、林溪(农历十月二十六),柳城县北乡洞古寨街(农历三月初三)、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(农历二月初二)、灵山县丰塘(农历正月初二至元宵节)。花炮节的主要内容是竞技活动——抢花炮。旧时,有“还炮”、“游炮”、“抢炮”、“接炮”、“养炮”等程序,20世纪50年代以后,“抢炮”一项得到继承和发展,“游炮”则摒弃其娱神成分,加入娱人的内容,“还炮”、“接炮”、“养炮”等项则予以简化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