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从广义上讲,八大胡同是指从铁树斜街以南,珠市口西大街以北,南新华街以东,煤市街以西这一大片区域内的许多胡同,这些胡同中有过明妓或暗娼,至少也住过“八大胡同”中的从业人员。只是上面说的这八条胡同多为一二等妓院。
八大胡同的区域因时间不同说法不一。
后来八大胡同附近又有相当的发展,社会上曾流行过“十条胡同”之说。即:王(王皮胡同)、蔡(蔡家胡同)、朱(朱家胡同)、百(百顺胡同)、柳(谐音:留守卫)、石(石头胡同)、广(王广福斜街)、火(火神庙夹道)、燕(燕家胡同)、纱(小李纱帽胡同)。这十条胡同的说法,虽不如“八大胡同”出名,但事实也确实如此。
此地区除公开营业的妓院之外,还有无照的暗娼及游娼。1949年,据北京市公安局调查,暗娼有17家,分布在延寿寺、施家胡同、掌扇胡同、虎坊桥等12条胡同。所以说清末民初在大栅栏这一带就有三十多条的胡同中存有妓院。
还有一种游娼,是以旅店为活动之地。民国时期大栅栏地区有110家,大、中、小旅店,如惠中、撷英、国民、光明、春华、留香、远东等大饭店,中美、林春、中西、庆安、玉华、云龙等中等旅馆,杨柳春、悦来、永裕、华北、新丰、金顺、大同、大兴、大生等小客店,均有游妓出没,约有100多人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