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东北的山再高,遮不住天上的太阳,父母的权再大,挡不住儿选伴侣”。这首情歌是门巴族恋爱婚姻比较自由的反应,婚姻一般虽父母做主,但要取得子女的同意。只要男女相爱,通常不受贫富等级观念的影响。解放前,婚前社交较自由;非婚生子女不受歧视,妇女和私生子都有财产继承权。
婚龄一般在十八岁上下,举行婚礼时最尊贵的客人是新娘的舅父,他是婚礼中的最高权威,新郎首先向他敬酒献哈达。舅父面前要摆放全牲熟猪、牛肉的各部位。舅父饮着酒,端详羊肉的部位是否齐全,而后寻衅指酒不醇说:“猴子不是喝水醉的!”乃至把酒泼向敬酒人。指着肉又说缺少一个小部位“我们家的姑娘长得不健全吗?”新郎家尽管事事都注意,舅父还是要借题发挥,显得异常气愤,显示舅父的尊严。这时候,新郎的父母要赔礼道歉,献上哈达和一点钱去消舅父的“气”,婚礼方能继续进行。客人多数自带酒食,两三天后,才尽兴而散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