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锋纪念馆建立于1965年8月15日,位于雷锋牺牲地——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东段。
抚顺市雷锋纪念馆位于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路东段61号,原雷锋生前所在部队驻地附近,占地面积99900平方米。始建于1964年,1969年、1992年、2002年先后进行了三次改扩建。40年来,抚顺市雷锋纪念馆共接待国内外观众4680多万人次,并先后在全国58个城市举办了《雷锋精神永恒》大型展览,产生了重要影响。1990年10月29日,江泽民总书记亲临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视察,并亲笔题写馆名。抚顺市雷锋纪念馆被中宣部和中央文明委命为“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”、“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”,是全国首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。
纪念馆由雷锋纪念碑、雷锋墓、雷锋塑像和雷锋事迹陈列馆4组纪念性建筑物组成。雷锋纪念碑竖立在纪念馆的主轴线上,全部由花岗岩构筑,主体高13.4米,正面镌刻着毛泽东手书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7个大字,碑体下部嵌刻一组以雷锋模范事迹为主题内容的汉白玉浮雕。雷锋墓由苍松翠柏环绕,墓后有一座灰褐色花岗岩卧碑,正面刻有“雷锋同志之墓”的金色大字,背面刻着介绍雷锋生平事迹的碑文。墓前广场上耸立着高5米的雷锋全身塑像,雷锋事迹陈列馆展厅按成长历程把雷锋22年的短暂人生真实呈现在世人面前,展出的文物资料400多件,照片140多幅,纪念馆已成为弘扬雷锋精神、研究雷锋事迹的重要阵地。
背景资料雷锋(1940~1962)湖南长沙人,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。解放后,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,雷锋进入学校学习。小学毕业后,在当地参加了工作。之后,在各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,屡受嘉奖。1960年参军,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多次立功受奖。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,年仅22岁。